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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早上十點半的結婚,吃了一根香蕉及喝了杯綠茶當早餐。
兩個人整裝準備去結婚囉!
出門之前我很擔心打給吳董,但是他沒接。
Fish很準時出現在我們約好的見面點,但是10點15分,都要報到了。
卻還是看不到吳董的影子啊!
問了一下辦公室,他們說證人也要報到了,我和某人只好在香港公園裡尋找證人。
剛好有三個來香港出差的大陸人,就拜託他們幫忙。
幸好他們人都不錯,一口就答應了。




 
我們先繳交文件,把該簽的簽一簽,然後付了昂貴的結婚費用。
他們請我們在旁邊稍等一下,我趁這空檔打電話給吳董,告訴他怎麼走,因為他迷路了‧‧‧


接著我們移到隔壁房間,其實佈置地不錯耶!還算滿有喜氣的。



照片裡的左方兩人,都是我們在路上抓來的!
桌上還有擺名牌,就是新郎,新娘,跟兩個證人。







接著講解等等會怎麼進行證婚。
其實就是先把戒指放在桌上準備,證婚人會講一段話,大概兩分鐘左右。
換我們交換戒指,輪流講宣示。
我們在等證婚人時還開玩笑說lawful wedded husband(wife) 要改成awful wedded  husband (wife)
結果換我講的時候‧‧‧我真的就差點把lawful講成awful‧‧‧
有夠白癡,害我笑場。
講完之後就請我們在結婚證書上簽名,證人也要簽名。
這個時候,遲到的吳董終於出現了。
簽完名後,再等一下辦公人員處理,結婚證書就到手了。
整個結婚過程都用飛的,從報到到結婚完畢,花了40分鐘。


拿到熱騰騰的結婚證書,整個人都放鬆了,終於把這個麻煩事解決掉了。
就想說和大家一起去中環吃飯,但是吳董要趕在12點前退房,就先離開了。
我們才走到港鐵站,我就想起來我還要跑台北辦公室,差點忘記。
忘記就好笑了,隔天飛機就趕不上了吧‧‧‧


幸好結婚很早就結束了,而Lippo大樓就在對面。
這大樓的電梯有夠快,40樓一下就到了。
因為要印電子入境表,我先在大樓地下室影印,一張港幣兩塊,好貴。
後來發現在台北辦公室印只要港幣一塊‧‧‧
要先填表格,然後繳交文件及港幣180元,因為急件。
就等明早11點後再領件就好囉!
當天人超少,我整個流程加上等候,只花了15分鐘。




這裡都是外籍配偶來辦證的居多,原來嫁台灣人的外籍女性也不少嘛!



辦完之後,我們去中環的翠華餐廳吃飯。這間餐廳我早已想好,要在結婚後來吃吃看。



我點了馬來咖哩牛腩飯,超好吃!有點微辣,但是連我不吃辣的都可以接受的辣度。
真的是一口接一口都不肯停下來。牛肉很嫩,整個真的是可以給八分的料理,非常推薦。






我的熱鴛鴦,杯子的圖案好好笑喔!
這家鴛鴦也不錯喝。






Fish的阿華田,但是上桌時粉都沒攪拌,要自己攪,好怪。






Fish和某人都點豬仔包加薯條。
翠華的豬仔包很像漢堡,因為還加了生菜,蕃茄及醃黃瓜。
某人覺得這樣很贊,他喜歡就好,但是薯條是冷的!





吃完飯,Fish趕著去迪士尼,我們回飯店換衣服,看著結婚戒指。
嘿!我結婚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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